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都铁路局多种经营发展中心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1999)268号  发表时间:1999/11/5  有效性:有效
金牛区、成华区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二分局:
现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都铁路局多种经营发展中心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川国税函[1999]389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