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耕地占用税尾欠和违法占地偷逃税款清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1999)298号  发表时间:1999/11/4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耕地占用税尾欠和违法占地偷逃税款工作的通知》(川地税函[1999]33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