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1999)291号  发表时间:1999/11/2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涉外税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3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