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纳爱斯成都有限公司2003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文号:成国税函(2005)080号  发表时间:2005/4/28  有效性:有效
新津县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纳爱斯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的请示》(新国税发[2004]3号)报经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纳爱斯成都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川国税函[2005]69号),同意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该企业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
此复。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