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04年"12.4"全省法制宣传日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4)257号  发表时间:2004/11/30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成都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04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成司发[2004]20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围绕今年“12.4”全省法制宣传日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的主题,通过在机关、学校、企业和社区开展税法讲座、涉税咨询和送税法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税收法律知识。
二、请各单位于12月8日前将有关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通过行业网上报市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