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贵州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5)083号  发表时间:2005/5/26  有效性:有效
贵州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