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文号:成国税函(2005)081号  发表时间:2005/4/28  有效性:有效
成华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成华国税发[2004]154号)报经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川国税函[2005]86号),同意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该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2005年及以后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仍按程序报四川省国税局批准后执行。
此复。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