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享受新办企业免税政策问题的回函
文号:成国税函(2005)011号  发表时间:2005/1/27  有效性:有效
市政府办公厅
贵办转来的《郫县政府关于恳请市政府协调市国税局落实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享受新办企业免税政策的请示》收悉。我局庚即派有关部门到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向省国税局作了专题汇报。经省、市国税局有关处室共同研究,认为该企业基本符合新办企业减免税政策规定。为支持企业发展,我局研究原则同意免征该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
特此函复。
附件:《郫县政府关于恳请市政府协调市国税局落实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享受新办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的请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