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4)332号  发表时间:2004/11/3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检查规则〉通知的通知》(川地税函[2004]442号) 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