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扶贫济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5)058号  发表时间:2005/2/23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扶贫济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42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文件精神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