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示
文号:成国税发(2005)015号  发表时间:2005/1/18  有效性:有效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地面建设勘察设计和研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精神,经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确认(川经贸产业函[2004]748号),其主营业务属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贸委2000年第7号令)所列项目范围,且该企业2004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符合有关政策的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减按15%的税率征收该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
妥否,请批复。
附件:《关于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请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