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第五期CTAIS系统数据信息分析情况通报
文号:成国税函(2005)001号  发表时间:2005/1/5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前四期数据分析通报整改情况和第五期数据分析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几期数据分析通报的整改情况
通过前四期数据分析和各单位整改,多数问题得到了较彻底的解决,CTAIS系统数据运行质量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一)遗留的待彻底整改的问题
对下列遗留问题,相关单位务必在本期整改时将其清理完毕,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新办税务登记企业产生同类型错误信息,巩固数据分析整改成果。
1、税种登记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申报期限不为“15”。




新建网页 1












区(市)、县局


纳税人识别号




武侯区



510107749720245




武侯区



510107752800078




武侯区



510107752801329




青白江区



510113734828448




合计


4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2004年第3季度申报仍使用旧模块的。





区(市)、县局


纳税人识别号




锦江区



510104621600543




锦江区



51010462160646X




锦江区



510104621608377




锦江区



510104621700683




锦江区



510104621701985




锦江区



510104621703155




锦江区



510104621708212




锦江区



51010462171329X




锦江区



510104621715404




锦江区



510104713014701




锦江区



510104716013691




锦江区



510104723432747




锦江区



510104725373816




锦江区



510104737743183




锦江区



510104743620972




锦江区



510104749724422




锦江区



510104758788313




青白江区



51011374972385X




郫县



51012462160988X




崇州市



510184202628226




崇州市



510184621607972




崇州市



510184621713417




崇州市



510184621824491




崇州市



510184730218394




崇州市



510184746449939




崇州市



510184758788348




崇州市



510184758790317




合计


27




3、税种登记中部分预算科目、级次使用错误。

(1)增值税预算分配比例为“中央75%,省25%”。




区(市)、县局


纳税人识别号




金牛区



510623197501056141-1




合计


1



(2)其他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预算分配比例为“中央100%”。




区(市)、县局


纳税人识别号




武侯区



510107X21703821




合计


1



(3)国有铁道企业所得税预算分配比例为“中央100%”,而未分细目。





区(市)、县局


纳税人识别号




金牛区



510106201909261




金牛区



510106201965175




金牛区



510106202013202




金牛区



510106633123000




金牛区



510106633159871




金牛区



510106713017566




金牛区



510106723402433




金牛区



510106728083435




金牛区



510106734827840




金牛区



510106737700984




金牛区



510106740311701




金牛区



510106740332457




金牛区



510106743626792




金牛区



510106746410348




金牛区



510106762254779




合计


15




(二)已阶段性整改完毕的问题

1、税种登记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缴款期限不为“18”;

2、税种登记中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申报期限不为“15”,缴款期限不为“18”;

3、税种登记中增值税预算分配比例为“中央75%,乡镇25%”;

4、税种登记中预算科目为“其他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预算分配比例为“县区100%”。


(三)对逾期未申报、逾期未缴款的催报催缴情况,本期报告不再作通报,但请各局将该项工作作为日常税源监控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管理。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及组织机构代码错误信息数量经整改后有所下降(本期不作分单位列示),请各局进一步予以清理。尚未将需修改的组织机构代码明细报送市局信息中心的单位,请尽快报送。




未完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