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泰鹏测控仪表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
文号:成国税发(2004)324号  发表时间:2004/12/16  有效性:有效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我局征管的四川泰鹏测控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是2002年3月注册成立的一家生产型企业,以生产“智能煤气表”为主营,并于2003年9月25日经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关于确认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批复》(川经贸产业函[2003]623号)认定。该企业2003年实现收入8829613.79元,符合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收入8821756.51元,占全部业务收入的99.91%;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规定,该企业可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经研究,我局拟对该企业2003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企业所得税。
妥否,请批复。

附件:1、区局西部大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请示(略)
2、内资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批表(略)
3、2003财务报表(略)
4、营业执照、税务记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