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铁路工程集团信号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示
文号:成国税发(2004)319号  发表时间:2004/12/14  有效性:有效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我局征管的成都铁路工程集团信号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成铁路局管辖内既有线路提速及扩能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宝成线、株六复线、成渝线、西合线等铁路干线建设等。2003年实现销售收入53021962.00元,其中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收入45677665.00元,占主营收入的86.1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精神,其主营业务属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贸委2000年第7号令)中所列项目范围,且该企业200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符合有关政策的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减按15%的税率征收该企业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
妥否,请批复。

附件:1、关于成都铁路工程集团信号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报告(略)
2、成都铁路工程集团信号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财务报表(略)
3、成都铁路工程集团信号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