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4)384号  发表时间:2004/12/10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发改企业[2004]2284号)转发你们。经请示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免征营业税审批程序仍按川地税函[2002]37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