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4)325号  发表时间:2004/10/21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第三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