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出租车等客运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问题批复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4)306号  发表时间:2004/10/10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出租车等客运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945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