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4)279号  发表时间:2004/9/7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839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