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4)234号  发表时间:2004/8/6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5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