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东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
文号:国税函(2004)780号  发表时间:2004/6/11  有效性:有效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启东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申请“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4〕1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启东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1994年在江苏启东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润滑油、防锈油、防锈脂、防锈蜡、纤维加工用油剂及添加剂,其主导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新材料”中“表面活性剂”(序号:060311)产品领域。该公司2003年度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规定,同意启东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从2004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