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1990)173号  发表时间:1990/10/12  有效性:有效
根据各地反映和要求,关于对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的若干政策和征管问题,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具体规定如下: …… 2.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应缴纳印花税。 3.国际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在国外办理的,应在凭证转回我国境内时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 五、关于特殊货运凭证的免税 1.军事物资运输。凡附有军事运输命令或使用专用的军事物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2.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3.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