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点税源直报已经开始啦,申税小微整理了填报指南,一起来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点税源企业认定标准,综合考虑企业纳税情况,2024年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填报企业名单已经确定,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重点税源按月填报相关报表。具体截止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为避免临近报送截止日期网络拥挤,建议您在纳税申报后尽早完成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的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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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显示审核无误,可点击【上报】完成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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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审核不通过,审核疑点提示会出现在页面下方,双击后可查看具体审核疑点。若所填数据符合真实情况,填写审核说明后再次审核,无误后,点击【上报】。审核说明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切勿仅写无误、属实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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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所填数据有误,则直接修改数据,再次审核,无误后,点击【上报】。
温馨提示
如果在上报时发现网络连接中断,请选择【保存】按钮中的【保存到本地磁盘】;网络连接正常后,选择【装入本地数据】将保存至磁盘中的数据装入后,再上报至服务器。
新增报送《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
注:填报时下拉产品名称列,仅需填报在该列表中的产品信息,如产品不在列表中,选择 “9900 产品不在列表中,无需填写产品表”项。
本年《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中删除了最后一部分财务指标,重点税源企业仅需在所属期3/6/9/12月报送财务表即可。
最后,申税小微整理了往年容易误填报的几种情况,大家要仔细阅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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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无栏次直接填列,可通过39行应纳税额计算填列,若21行销项税额与38行实际抵扣税额之差与39行应纳税额相差超过5万元,将有审核提示,按实际情况填写说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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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153行已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障性基金统计的是单位缴纳部分,不含个人缴纳部分,若未缴纳,请不要空行,直接填报数字“0”。184行本年累计为职工支付的薪酬(含社保基金)及185行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统计的是截至报表期最后一日的实付金额,非应付金额。一般情况下,184行本年累计为职工支付的薪酬(含社保基金)应大于等于185行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147行已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障性基金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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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计量单位是万元、万千瓦时、吨、万立方米,请注意单位及数量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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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标灰的栏次,为系统通过勾稽关系计算得出,如有误,请根据单元格公式修改对应栏次数据或填写审核说明,切勿在审核说明中填写系统原因无法修改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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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月景气表中填写的2023年全年实际数、首月税收表中增值税期初未缴数以及3月份财务表中的年初数请重点核实,尤其注意景气表中个人所得税数据是否漏填。这些期初数据影响全年审核,但后期无法修改,需特别注意。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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