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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汇算清缴3月31日截止,如何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看这里
2024年03月21日

申税小微,你好,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平时取得的都是经营所得,没有综合所得,应该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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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要如何操作呢?

别担心,我手把手教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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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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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税服务厅进行专项附加扣除采集。

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具体操作可参考以下内容: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填报方式戳这里:《手把手教你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填报方式戳这里:《手把手教你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填报方式戳这里:《手把手教你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继续教育填报方式戳这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继续教育如何正确填报?》

住房贷款填报方式戳这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填报讲解》

租房租金填报方式戳这里:《换租要如何修改和填写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填报方式戳这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新增预填服务!操作指南来咯~~》

注意1: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扣除年度选择“2023年”

注意2:如果自然人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只取得经营所得,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申报方式需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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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二: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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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可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为例,具体操作可以戳这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及汇总申报操作大盘点》《一文搞懂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注意1:点击“预填”,系统可根据个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自动填充到相应栏次。

注意2:如果自然人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只取得经营所得,请注意填写“投资者减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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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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